嘉義市室內設計裝飾商業同業公會

ö 嘉義市室內設計裝飾商業同業公會
ö 廠商聯誼會組織細則

一、宗旨

1.做為本會會員與公會會員聯繫之橋樑。
2.落實會員與公會會員之聯誼。
3.提高本會會員對公會會務推展之參與感。
4.增加本會會員提供公會會員設計最新建材的資訊。
5.促進本會會員之聯誼與溝通。


二、會員

1.凡公會組織區域內從事室內裝修相關建材廠商,均可向本會
ö 提出申請加入,經本會委員會審核通過,公會理事會追認。
2.入會審核辦法:
ö •每一行業會員以不超過五名為原則。
ö •會員總人數不得超過公會會員人數之二倍。
ö •入會審核需經委員會以不記名投票表決全數通過,
ö ö 一人不同意時,由榮譽主任委員私下協調。


三、組織

1.本聯誼會直屬公會理事會,設主任委員 1 人統籌會務。
2.主任委員由本會會員及公會會員投票選舉之,理事長追認。
3.本會會員依行業分類共分九組,每組票選 1 名委員組成委員會。
4.本會委員由本會會員及公會會員投票選舉,每一組票選一名委員,
ö 共產生九名委員。
5.委員中再票選廠商榮譽主任委員 1 人,副主任委員 2 人。
6.委員任期三年。


四、經費

1.本會經費由公會統籌運用。
2.入會費每人 一萬元,一次繳納之。
3.常年年費每人每年 4,800 元,應於每年 1 月 30 日前一次繳納之,
ö 逾時未繳者視同退會。
4.會員繳納之入會費常年費,退會時概不退費。
5.退會未超過一年欲重新入會者,需追繳常年年會費。
6.退會超過一年欲重新入會者,依新會員入會辦法申請之。


五、福利

1.會員每年由理事會發予會員證乙紙。
2.聯誼會得參加公會舉辦之各項活動。例如:自強活動、展覽發表會......等。
3.會員得藉本會組織加強舉辦建材之各項展示發表會。


六、本組織細則未盡事宜由公會理、監事會修正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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