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會會員優秀子弟獎學金暫行辦法

宗旨:為獎勵本會子弟勤學向上,激發榮譽感,特設本獎學金。

一、本辦法以本會現有會員子弟在大專及高中、國中等學校就讀而成績優良者為對象。 二、凡本會會員子弟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及高中、國中、國小等學校,其學校成績
ö ö 達成左列標準均得申請獎學金。

(一) 大專組學業成績智育平均分數七十五分以上,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,德、群育
ö ö 為甲等者。
(二) 高中組(包括高級職業學校及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以下)學校成績智育八十分以上,
ö ö 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,德、群為甲等者。
(三) 國中組學業成績智育平均分數為八十五分以上,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,德、群育
ö ö 為甲等者。
(四) 國小組學業成績智育平均分數為九十分以上,德、體、群育為優等者。

三、獎學金計分下列三種(如申請人數超過原定名額時,其金額平均分。)

(一) 大專獎學金:2名,每名每學年新台幣三千元。
(二) 高中獎學金:3名,每名每學年新台幣二千元。
(三) 國中獎學金:5名,每名每學年新台幣一千元。
(四) 國小獎學金:10名,每名每學年新台幣八佰元。(如申請人數超過原定名額時,
ö ö 以成績高低錄取,餘未錄取者,頒發獎品、獎狀)

四、申請獎學金範圍以會員之直系子女為限。

五、申請時間:每年三月十日起至四月一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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