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工作委員會職責
1.會員擴展委員會工作職責:
依有關上級單位之資料,依循辦理入會手續。
對從事室內設計行業者,積極鼓勵入會。
審查申請入會之會員,確實具有室內設計工作業務者。
2.學術工作委員會工作職責:
促進本會有關學術活動之推展。
策劃安排專業學者舉行專題演講活動。
收集室內設計之專業性資訊,提供會員研討。
配合室內設計、美術設計、工業設計•••等相關協會
ö 提供有關設計、藝術及文化之訊息或活動。
3.廠商聯誼委員會工作職責:
擴展廠商積極加入本會。
新建材或新工程技術提供學術工作委員會舉辦發表會。
加強廠商間之聯誼。
4.會員福利委員會工作職責:
擬訂室內設計及室內設計承包工程合約範本。
重新檢討室內設計費及監工費收費辦法之參考資料。
本會會員之業務保障或工作安全保險有關法令提供。
配合協助辦理本會之自強活動,舉辦會員聯誼活動,增進團結。
5.編輯工作委員會工作職責:
本會對外刊物之編輯任務,如特刊或通訊物。
設計本會之非廣告並安排刊登有關媒體,提高本會之名度。
研擬本會簡介及會員資料之 D.M ,提供社會大眾,進而建立本會公信力。
6.公共關係工作委員會工作職責:
建立與友會之間良好關係。
配合本會之上級代表行使有關資訊之橋樑工作。
逢本會之大會或活動,邀請相關單位長官指導。
7.國際事務委員會工作職責:
收集國際間相關專業資訊。
積極參與國內舉辦之國際性相關活動。
參與國際性相關行業之活動,並組團參加。
邀請國際知名人士舉辦學術專題演講。
8.諮詢工作委員會工作職責:
提供社會大眾有關室內設計之資訊。
協助消費者做有關室內設計之專業服務。
ö (例:色彩計劃、照明設計、材料選配、空間動線之建議等等。)
開闢新聞媒體有關室內設計之專欄。
9.教育工作委員會工作職責:
計劃「室內設計研習班」之辦法,並評估可行性。
配合有關教育機構合辦各種建築與室內設計或企業經營之專業課程,
ö 落實本會會員之教育輔導機能。
與本市有關室內設計、工業設計科系之高職、專科、大學之學校
ö 建立學生就業輔導工作。
10.子女教育獎學金委員會工作職責:
籌措獎學金之基金。
本會子女教育獎學金之審查辦法及執行。
11.仲裁工作委員會工作職責:
適時擔任本會會員與業主之糾紛,從事調解任務。
智慧財產權、公平交易法之相關法令研究,並提供會員瞭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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